据安徽省阜阳市卫生健康委11月10日13时通告,11月10日,阜阳市颍上县确诊一例新冠肺炎病例,患者兰某系11月9日上海市通报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某密切接触者。
病例兰某,男,50岁,户籍所在地颍上县慎城镇张洋社区,长期在上海某公司务工,返回颍上前同王某某一起在上海浦东机场从事机场货物搬运工作,在工作场所一直佩戴口罩,每次进入工作场所均测量体温。
流行病学调查显示,兰某于11月5日16时从上海川沙乘坐皖K客车返回颍上后,乘坐皖K5098J面包车回到张洋小区家中。11月7日,兰某和儿媳带孙子到颍上县人民医院就诊,期间全程佩戴口罩,其他时间未外出。
请广大居民关注患者活动轨迹,如有与患者同车或有其他轨迹重叠,请主动向当地社区报告,并接受核酸检测。
编辑:王兆薇
审核:陈安邦